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安排6个巡察组将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县财政局党组、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县水利局党组、县龙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组、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县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党组、县公安局党委、县教育局党组、县教师进修学校总支等11家单位及所属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安排1个巡察整改质量评估专项巡察组将对十二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常规巡察和五届市委第八轮交叉巡察的整改情况开展质量评估。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专项巡察组受理十二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常规巡察和五届市委第八轮交叉巡察被巡察单位整改方面的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2020年11月16日-2021年元月29日
二、信访举报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财政局党组、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水利局党组、县龙湾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县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党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县教育局党组、县教师进修学校总支)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巡察整改质量评估专项巡察组(巡察十二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常规巡察和五届市委第八轮交叉巡察的被巡察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新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